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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役军人无法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的问题

来源:退役人才网 时间:2021-04-30 作者:退役人才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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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退役人才网,我是一名2019年转业的军人,在部队服役了12年,转业回去后,工作现在已经安置在一家事业单位,一家三口与父母住在一起,想用住房公积金买房,但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的时候说我的住房公积金不符合购房的标准,问了也不告知为什么,感觉很郁闷。我想问下:现役的时候都可以为什么退役以后就不可以呢?

退役人才网解答:

你好战友,按照地方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现行政策:“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未满6个月,是不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你可以先看看自己是否连续缴存了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

其次,你需要问清楚安置地是否可以:

1、将你部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补缴的方式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2、将你部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时间与安置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连续缴存时间合并?

如果可以的话,就按照安置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政策办理即可。

一般退役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本人转业(退役、复原)证、身份证及所属部队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材料(或缴存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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