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退役军人保障法》尽快在全国各地落地见效,让纸面上的法规文字真正惠及5700万退役军人,成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退役军人事务部近日刊登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机关运行保障研究中心余少祥主任重要文章,对全国各地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下达六方面重要指示:
指示一:深入宣传保障法
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宣传工作,做好策划,落实普法责任制,发挥媒体矩阵的优势,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保障法》尽管已开始实施,但对于保障法的宣传工作应放在首位,笔者认为,宣传目的一是要让退役军人知法、懂法,能够合理利用保障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二是在社会各界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保障法宣传活动,营造尊崇优待退役军人社会氛围,以便于社会各个服务单位、公共场所、景点景区等能够顺利开展优先优待退役军人的举措,让退役军人享受各方面优先优待,成为社会共识。
指示二:制定配套法规
包括《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军人优待证管理使用办法》等。
同时,要对新中国成立以来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做到立、改、废并举。
保障法仅是大方向,要想将保障法的原则性规定落到实处,解决各类退役军人面临的实际困难,还需要更为细化的配套政策去明确、保障,目前这些配套正在加紧制定当中。此外,废止失效法规制度,做到立、改、废并举,才能形成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法律体系,更好地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指示三:解决退役军人困难和问题
优化退役军人服务站点建设,打通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最后一公里”;加快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步伐。
事务部要求,解决退役军人实际困难和问题,一是要保障服务到位,及时回应退役军人切身利益诉求,并加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保证退役军人身份认定、生活救助、优抚优待有据可查,这样才能根据退役军人实际情况,给予有针对性的帮扶援助措施。
指示四:加强抚恤优待
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待遇与贡献相匹配的原则(“两原则”);
落实退役军人抚恤优待政策;落实退役军人在文化、出行和医疗方面的优待(“两落实);
尽快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研究建立抚恤金、优待金等动态增长机制(两建立)。
在退役军人抚恤优待方面,上述涉及的内容也是广大退役军人最为关心的几个方面,坚持“两原则”,“两落实”,“两建立”可以让广大退役军人享受更高水平、更有保障的优待。
指示五:加强褒扬激励
完善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及时予以表彰、奖励。
褒扬激励,是对退役军人为国奉献的莫大尊重和认可,可以使退役军人更有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笔者认为,褒扬奖励应当注重物质待遇、服务保障与精神褒奖三结合,让这种奖励从虚到实,看得见摸得着!
指示六:促进就业创业
积极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及时收集招聘信息,努力搭建退役军人与用人单位双选平台。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不容忽视,确保退役军人有一定的经济来源才能更好地激励退役军人建功立业。因此,不论是开展职业培训,或是主动帮退役军人与用人单位搭建平台;给予退役军人创业补贴等,均是有效手段。
执行和落实才是正道,上述六项指示是各地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六个关键点,事关退役军人切身利益!
各地必须以抓执行、抓落实为重点,把事务部六大指示做实做好,强化法律政策执行的刚性,加强监督检查,才能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保障法及各项配套政策真正惠及全体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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