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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到了老年后会有生活补助金吗

来源:退役人才网 时间:2020-02-06 作者:退役人才网 浏览量:

如何申请和领取农村户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金?

你好退役人才网,我父亲是一名退役老兵,听说国家有政策说要给他们这批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该去哪里领取呢?需要准备什么呢?麻烦了。

退役人才网为您解答: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所以没办法直接鉴别是否符合领取国家给予农村籍老兵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故而,我们将相关政策作整理发布,供您参考,看是否符合。


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并非新出台的政策。早在2011年,《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施行,其明确(PS:原先由民政部门负责,现在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


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


一、申请发放条件:

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二、申请发放流程:

1、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非农业户籍提供相关部门无工作单位证明等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60周岁以上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审批表。

2、村(居)委会对申报材料初审后,签署意见、盖章,连同有关材料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做好登记工作。


3、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盖章,将有关材料上报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说明并告知本人。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上报的材料,逐一审定其、服义务兵役的年限等条件。


4、对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对公示期间及以后有异议的,要组织专人调查审核,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调查后有疑义的,应请示上级部门。


5、符合享受待遇条件对象的审批工作结束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及时统计核实数据,并抄报同级财政部门复审、逐级上报。省级相关部门应于10月30日前将本地区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统计结果送同级财政部门复审后报财政部,力争在12月31日前将老年生活补助发放到每一名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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