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各地各职业院校主动适应高职扩招新要求,全面改进人才培养全流程、各环节,做好扩招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意见》指出,把高职扩招作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新动力,推动管理水平、学生综合素质、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在职职工及应(往)届毕业生等高职扩招生源(以下简称“扩招生源”)教育教学,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坚持因材施教、按需施教,坚持宽进严出,严把毕业关口。
《意见》要求各高职院校要充分考虑不同生源在成长背景、从业经历、学习基础、年龄阶段、认知特点、发展愿景等方面的差异性,从系统开展学情分析、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分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打造适应扩招新要求的教师队伍、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探索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等8个方面对高职院校做好扩招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充分挖掘扩招生源特长潜质,实施扬长教育,同时补齐短板。要求各高职院校将教育教学管理作为学校“一把手”工程,学校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院(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并进一步明确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加强组织领导、监督保障等方面的职责任务等。
针对扩招生源,鼓励实施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可实施弹性学习,最长不超过6年。确保总学时不低于2500,其中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与企业及其他院校合作培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学生学籍注册学校负责牵头组织制订、审定。
《意见》提出,要打造适应扩招新要求的教师队伍。要针对扩招后教育教学新要求,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推动教师转变观念、创新模式、改革方法与手段,增强适应和解决教学、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新情况、新要求的能力等。同时,要创新教学组织形式,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对非应届毕业生尤其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应尽量单独编班或实施分层教学。指导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校企联合开展培养,推行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
其中,对在岗职工可采用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工作日通过有关网络平台和教学资源线上学习,周末、节假日或晚间到学校或具备条件的企业教学场所集中面授和辅导,用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等;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可根据行业企业生产规律,实施“旺工淡学”的错峰教学,“旺”季以企业实践为主,“淡”季以学校教学为主;对高素质农民、村“两委”委员、相对集中的在岗职工等,应积极做好“送教下乡”“送教上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社区学区”“企业学区”,就近实施集中教学。
《意见》提出,要探索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鼓励高职院校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按规定兑换学分,免修相应课程或模块;要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主动适应技术技能人才多样化培养需要,针对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改革学生学业考核评价方式方法,实行多元评价。结合课程特点和实际条件组织实施竞赛活动、技能抽查、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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