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一发布
就引起了战友们广泛关注和讨论
为了帮助战友们深入了解政策相关内容
我们就带着“兵教师”政策解读来了
最大的变化是
就读于以下九所高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集美大学
非公费师范生
退役复学后
也可以申请转为定向师范生
毕业后有岗有编
工作目标
教师培养
教育部门每年安排
50个军人岗位
加大退役军人教师职业能力培养,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每年安排50个面向退役军人岗位,通过公费(或定向)师范生就业、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公开招聘等渠道实现退役军人进入校园任教、任职。
国防教育
厦门全市各学校每年配套开展青少年综合实践“学军”活动、红色经典国防教育进校园宣讲活动,将军旅文化融入青少年素质教育,让学生近距离感受军人力量,厚植家国情怀。
这样做
1
健全在校非公费师范生退役军人定向培养接收制度
厦门生源通过高考进入教育部直属或省内有培养公费师范生的师范类高校,属于非公费师范生的,在学期间参军、退役复学后进入师范专业学习,本人提出申请,经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厦门市教育局联合考核合格的,由教育部门与其签订《师范生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纳入厦门市定向师范生进行培养,参照福建省公费师范生的做法,转为定向师范生的退役军人毕业后,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收、安置至中小学任教。
教育部直属及省内有培养公费师范生的师范类高校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集美大学。
相关解读
一、以前是厦门生源通过高考考入九所学校的师范类,才可以申请转为定向师范生的退役军人;现在是,只要考入这九所高校,即使就读的专业是非师范类,在学期间参军、退役复学后,可以申请转入师范类,并转为定向师范生。
二、参照福建省公费师范生的做法,按照现在政策,意味着这些定向师范生的退役军人,毕业后不仅可以包分配,还有编制。
三、厦门生源指的是高考前,户籍已经在厦门。
2
完善退役军人教师职业能力培养机制
1.依托符合条件的省内高校或优质教育培训机构,开展退役军人教师职业能力培养。对厦门市接收安置的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意投身教育事业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教师资格证考前培训,该项培训纳入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补助项目范围。对符合教师公开招聘条件的厦门市退役军人,视情开展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助力其顺利进入校园并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每项培训每人最多可免费参加1次。
2.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备考教师资格,对厦门市户籍或厦门市接收安置的35周岁以下退役军人,自学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厦门市教师公开招聘相关学历条件的,由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2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3
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师范类学历提升教育
落实高考、专升本、研究生招考等考试中对退役军人的照顾政策,鼓励退役军人报考师范类院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免试、单招、优先录取等,并严格落实享受学费和助学金等教育资助政策。
4
安排教师岗位专门招聘
每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时,设定不少于20个专门岗位招聘厦门市户籍或厦门市接收安置的优秀退役军人。
5
落实报考教师岗位加分政策
严格落实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加分优待政策,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时,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按规定享受加分待遇,最高加10分。
6
加大退役军人安置进校园力度
每年安置军转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时,适当增加市属学校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指标数,每个区至少提供1个中小学、幼儿园岗位供退役士兵选择。
7
加强退役军人教师专业能力培养
中小学校要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加强退役军人教师的专业培训和跟踪培养,配备优秀骨干教师传帮带。厦门市教育系统名师工作室建设时,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教师不占研修人员名额指标,可直接推荐参与研修。
8
发挥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作用
市、区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各经营主体可自主招聘2-3名擅长国防军事教育的退役军人担任教官,承担基地中小学生爱国主义、国防教育任务。
各学校原则上每年在市、区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的实践课程安排三分之一国防教育内容。
9
开展红色经典国防教育宣讲
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持续遴选熟悉党史军史军事知识且热心公益的退役军人,充实退役军人国防教育宣讲队伍,开展进校园宣讲活动,传授国防知识,讲述英模故事,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情操和忧患意识。
原则上每所学校每年应开展一次国防教育校园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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