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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住房、购房补贴!多地政策出台,符合的战友抓紧申请!

来源:退役人才网 时间:2024-08-20 作者:退役人才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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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地出台政策举措

为退役军人住房、购房

提供多项福利

上浮退役军人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次性购房补贴几万元等

一起来看

01

万元购房补贴政策

· 四川雅安:

近日,雅安发布《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明确:

教职工人员、医务人员、现役或退役军人等12类人群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或二套140平方米以下(含)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不少于每平方米200元购房支持

在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或二套140平方米以下(含)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不少于每平方米180元购房支持

教职工人员、现役或退役军人等12类人群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补贴金额“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但可与普通群众购买商品房享受的补贴叠加。


· 甘肃天水:

近日,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备案的购房合同日期为准)、2025年6月30日前缴纳契税、2025年12月31日前办理补贴申请的,现役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1.5%给予购房补贴补贴资金从房屋属地财政中支出,购房人凭购房合同和缴纳契税票据向属地财政部门申请补贴。


· 河南济源示范区: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现役或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抚对象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及60岁以上烈士子女)在济源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缴纳契税的(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


· 黑龙江哈尔滨: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表示: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退役军人在9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3万元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 湖北孝感:

烈士家属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现役、退役军人家庭以及非本市城区户籍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另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业务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02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待

近日,安徽芜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1、推进未就业的退役军人可按照《芜湖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2、优化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流程,退役军人可选择将部队服役期间住房公积金的部分或全额以补缴方式转移接续至我市设立的个人账户内补缴时须提供《军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证明,金额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合并计算

3、退役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达不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凭退役军人优待证可上浮10%,凭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荣誉证书可上浮20%两项上浮政策不叠加且上浮后的贷款额不超过我市届时执行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2024年9月1日起施行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79条规定:“军官和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一次性发给本人,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转移接续到安置地,并按照当地规定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发放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新《条例》的发布为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接续统一规范提供了法规遵循。

各地出台政策举措保证了退役军人在享受其他购房优惠的同时额外享有专属购房补贴体现了国家对退役军人住房的关心关爱,这是实打实的补贴,减轻退役军人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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