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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就业后的工龄,这样算!

来源:退役人才网 时间:2023-06-02 作者:退役人才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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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第44条的规定,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工龄是指劳动者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确定职工的工资、生活、福利待遇时,往往以其工龄作为标准,因此,工龄计算对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该条规定是对用人单位所附加的一种义务,要求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在计算工龄时,要将退役军人的服役期限计算为工龄与其在所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累计计算。这是退役军人回到地方安置的一项长期坚持的原则。

退军人保障法的上述规定吸收了《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工龄计算的立法精神,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今后退役军人社保接续、享受地方养老保险等所作出的规定。

综上,退役军人服役年限可计算为工龄,服役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退役后与入职的合并计算,广大退役军人在求职就业中遇到此类问题,可直接向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和投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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