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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艰苦边远地区的相关证明应该怎么开?

来源:退役人才网 时间:2021-07-30 作者:退役人才网 浏览量:
你好退役人才网,我是一名退役军人,退役回来半年多了,前段时间我们这边的村委会电话联系我,核实我入伍地是否在艰苦边远地区,说是要给补发优待金,但是需要给他们提供艰苦边远的证明,让我联系原单位,我给原单位说了,他们说没听过这个证明,也不知道怎么开,想问下咱们退役人才网该怎么办?



退役人才网解答:



你好战友,根据各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一般对到新疆、西藏等军队确定的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当年发放标准的2倍发放。



你在义务兵服役期间,入伍地相关部门应该是按照普通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给你发放了这笔钱,现在通知你补发的应该是你实际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需要增发的部分优待金。



据小编了解:艰苦边远地区服役证明在地方审核时,主要是依据退役军人个人档案记录和部队政治机关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建议你:



1、复印自己档案中涉及到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材料;2、联系原单位政治部门给你开具艰苦边远地区服役证明(主要是写明你义务兵服役期间是在艰苦边远地区具体的地名)。然后将上述材料一并上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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