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XX省XX市XX区的一名现役军人,2010年入伍,今年第11年,上个月家里发生重大变故,父亲因车祸去世,母亲也因车祸躺在床上,自己也是独生子,所以现在我想提前转业回家照顾母亲,根据入伍当时的安置规定是满10年可以安置就业,所以现在我想咨询一下你们,我这个条件符合要求吗?具体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收悉您因家庭原因需要提前(全程)退役,咨询是否符合安置就业条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对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作了规定。因家庭原因需要全程退役的请对照第一条:“家庭成员遇有重大变故,经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规定,部队对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应严格把关,列入年度退役计划,统一下达退役命令。地方安置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接收。文中咨询的士官,为2011年11月1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前入伍的士官,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故而您对照入伍时的安置政策依据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服现役满10年是可以作转业安置的。另外,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于2018年12月14日联合印发的新修订《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明确:“2011年11月1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可执行本办法”,其中列出:1.服现役满10年、11年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2.服现役满上士军(警)衔规定年限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3.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官;4.从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从在校大学生中征集入伍(不复学)以及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且持有“通”字或非农优待安置证的士官。可见,文中咨询的士官,在全程退役后是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对于手续,由本人向入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后出具相关证明,再由本人向所在部队单位提供证明材料。经部队有关部门审批后,列入当年退役计划,统一下达退役命令,并办理退役手续。退役免费找工作就来退役人才网,入伍、服役、退役知识,点击下方“了解更多”来看“军旅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