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退役人才网,我是一名现役军人,配偶是一名今年马上面临退役的士官,现在我们遇到的问题就是我还继续在部队服役,住的房子也是部队的公寓,但是没有户口,而我的配偶想留在我们这边转业安置的话,听说需要有户口才可以,这个是真的吗?有没有其它的什么办法呢?谢谢!你好战友,退役军人在选择易地安置的时候,是需要满足政策规定中的条件才可以。对于退役士兵在退役选择易地安置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我们特意找到了下面两份政策文件:根据2011年11月1日实施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这里很明确的规定需要在其配偶或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而你的户口不在驻地,因此你配偶无法使用易地安置到你现所服役的驻地。2、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于2018年8月1日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关于放宽安置地限制的内容中明确:“士兵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安置。经本人申请,也可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其中,易地安置落户到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的,应符合其关于落户的相关政策规定”。在这份《意见》中,虽然对易地安置这一块做了放宽安置地限制的意见,但依然要求易地安置的士兵,需要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才可以安置。
建议你让配偶安置回去,等工作安排之后,再通过《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等相关政策,以随军的方式把工作交流到你驻地即可。
退役免费找工作就来退役人才网,入伍、服役、退役知识,点击下方“了解更多”来看“军旅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