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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役军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还房贷问题

来源:退役人才网 时间:2021-05-20 作者:退役人才网 浏览量:
你好退役人才网,我是一名退役军人,2019年退役回家后安置在老家一事业单位上班,妻子也是老家一事业单位的职工,我们住的房子是妻子婚前按揭购买的,现在打算一起还商业代款,我想问下我们可以同时提取夫妻二人的公积金还吗?如果可以提取的话,数额是否有限制?需要什么材料和程序?谢谢!

退役人才网解答:
你好战友,据我们咨询了解:一般职工购买资助住房办理商业代款的,可以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发票、还款余额对账单或还款流水,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提取额不大于当年还款额,同时不大于当年缴存额(夫妻双方)。
首次商业性贷款提取后,以后每年(满12个月)可提取一次职工账户内余额。以后如果再提取还贷的话,只提供还款余额对账单、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卡即可。
上述内容你可以作为参考,也可以咨询你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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