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退役人才网,我老公是一名转业待安置士官,因为在部队服役期间手部受了伤,一直不是特别灵活,去年年底老公向连队申请评残,单位以老公的条件不符合评残条件为由驳回了申请,没办法四级军士长正好到期,就参加了单位的退役工作,写了申请转业的证明,然后单位让我老公以休假的形式回家恢复,回家后听他们战友说我老公的伤可以评残,我们怕退役后如果恢复不好的话,会影响生活,所以向单位申请滞留评残,可是单位坚决不同意,说我老公不符合条件,且已经移交给地方,我想问下该怎么办?
退役人才网解答:
你好军嫂,在回答上述问题之前,小编觉得有必要让你先了解医学鉴定的定义和程序等,具体如下:
一、伤病残士兵的医学鉴定
主要是指士兵在服现役期间,由军队组织在指定医院经医学鉴定被评定为残疾等级的(以下简称评残),或通过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鉴定的(以下简称病退),称为伤病残士兵。
二、医学鉴定的程序
1、申报:中级以上士官患病医疗期满的,本人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申请评残医学鉴定。申请评残医学鉴定必须提交相关病历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评残和病退医学鉴定条件的,填写、提交相关材料后进行鉴定工作。
2、鉴定:相关卫生部门于医学鉴定工作开始前,会同同级机关兵员、组织、财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然后抽组专家组,在指定医院实施评残医学鉴定工作。专家组根据申请人的伤病情况和相关临床检查结果,结合既往门诊或者住院病历和有关资料,依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或者《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标准》,作出鉴定结论。
3.审批: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对通过医学鉴定人员的有关情况,在被鉴定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被鉴定人对医学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学鉴定复议,对公示无异议的,相关卫生部门审核医学鉴定结论和相关材料,确认无误的,审批医学鉴定结论,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根据上述的内容,你看看自己老公的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初审条件。其次,你老公现在已经选择了退出现役,如果想滞留部队评残的话是需要联系原单位沟通的,通常只有医疗期未终结需要继续治疗才有机会。像你老公这种情况,应该很困难。
退役回地方后补评残,主要看退役军人的档案中是否有因战、因公致伤残的情形记载、原始医疗证明中能够直接反映是因战、因公致伤残的情形表述,且达到伤残等级标准的,可以回地方补评残。具体您可以咨询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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