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400-9969-881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福利】

关于军人相关的抚恤优待50问,这里全能知晓,请收藏好

来源:退役人才网 时间:2021-03-01 作者:退役人才网 浏览量:

1.什么是抚恤?

答:“抚恤”是指国度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待对象给予的肉体安慰和物质照顾待遇。


2.什么是优待?

答:“优待”是指国度、社会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眷在经济、政治等方面给予物质照顾和优先优惠待遇。


3.什么是“拥军优属”?

答:“拥军优属”是指反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优待军人家眷。拥军优属活动源于延安,是我国军民在长期反动斗争理论中逐渐开展起来的一项传统工作。经过发动全社会力气普遍参与,展开各种方式的拥军优属活动,给予军人及其家眷和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物质照顾和肉体安慰,使拥军优属构成全社会的共同义务,到达效劳军队和国防建立的目的。


4.烈士褒扬是什么?

答:烈士表扬是对烈士停止颂扬和留念活动,是以教育鼓舞和鼓励社会全体成员发扬献身肉体的一种政治社会行为。烈士表扬主要内容包括:英雄烈士维护、烈士的评定、烈士遗属的优抚待遇,烈士留念设备的维护,烈士事迹编纂和宣传等方面。


5.什么是“残疾军人”?

答:“残疾军人”是指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限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医疗终结后契合评残条件,经规则的审批机关批准,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6.什么是“复员军人”?

答:“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详细是指1954年10月31日开端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参与中国工农红军、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指导的脱产游击队、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国人民意愿军等、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或经组织批准复员的人员。


7.什么是“退伍军人”?

答:“退伍军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开端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后入伍,持有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的人员。


8.什么是“三红”?

答:“三红”是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


9.什么是“三属”?

答:“三属”是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10.《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则享用抚恤优待的对象范围包括哪些?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退呈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眷,是本方法规则的抚恤优待对象,按照本方法的规则享用抚恤优待。


1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则抚恤优待方针、保证准绳以及展开拥军优属活动和社会捐助的内容是什么?

答: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度和社会相分离的方针,保证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相顺应,保证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均匀生死水平。

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展开各种方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国度鼓舞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12.《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增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在荣誉鼓励方面的内容有哪些?

答:在荣誉鼓励方面,着眼树立健全优抚对象荣誉体系,进一步强化肉体表扬和荣誉鼓励。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荣耀牌,为优抚对象家庭发春节慰劳信,为入伍、退役的军人举行迎送典礼。约请优秀优抚对象代表参与国度和中央重要庆典和留念活动。将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名录载入中央志。对个人犯罪、取得荣誉称号或勋章的现役军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其家庭送捷报。优先延聘优秀优抚对象担任编外辅导员、解说员等,发挥其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优势作用。倡导应用大型集会、赛事播报,航班、车船及机场、车站、码头的播送视频等载体和方式,宣传优抚对象中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不时扩展荣誉优待的范围和影响。


13.《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增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在生活方面的内容有哪些?

答:在生活方面,不时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援助等政策制度,健全抚恤补助规范动态调整机制,保证享用国度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与国度经济社会开展相顺应。调整定期抚恤补助规范时,恰当向奉献大的优抚对象倾斜。各地要及时建档立卡,对因生活发作严重变故遇到突发性、暂时性特殊艰难的优抚对象,在享用社会保证待遇后仍有艰难的,依照规则给予必要的帮扶援助。逐渐完善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就业创业政策,以及随军未就业期间根本生活补贴等制度,鼓励现役军人安心退役、贡献国防。


14.《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增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在养老方面的内容有哪些?

答:在养老方面,国度兴办的荣耀院、优抚医院,对鳏寡孤单的优抚对象实行集中供养,对终年患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优抚对象以及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现役军人的父母,优先提供效劳并按规则减免相关费用。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且归入当地最低生活保证范围的老年优抚对象,各地应依据其失能水平等状况优先给予护理补贴。积极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亲密相关的效劳行业为老年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惠效劳。鼓舞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优先接纳优抚对象,提供适度的优惠效劳。


15.《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增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在医疗方面的内容有哪些?

答:在医疗方面,各地依照保证质量、便当就医的准绳,明白本地域医疗优待定点效劳机构,为残疾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现役军人家眷、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开通优先窗口,提供普通门诊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效劳。各级各类中央医疗机构优先为伤病残、老龄优抚对象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和安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根本公共卫生效劳。组织优抚医院为残疾军人、“三属”、现役军人家眷、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优惠体检,提供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效劳。


16.《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增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在住房方面的内容有哪些?

答:在住房方面,顺应国度住房保证制度变革开展请求,逐渐完善优抚对象住房优待方法,改善优抚对象根本住房条件。在检查优抚对象能否契合购置当地保证性住房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条件时,抚恤、补助和优待金、护理费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契合当地住房保证条件的优抚对象,在公租房保证中优先予以处理。对契合条件并享用国度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租住公租房,可给予恰当租金补助或者减免。对寓居乡村的契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归入国度或中央施行的乡村危房改造相关项目范围。


17.《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增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在教育方面的内容有哪些?

答:在教育方面,认真落完成有政策,不时丰厚优待内容。契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就近就便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实在保证驻偏僻海岛、高原高寒等艰辛地域现役军人的子女,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易地优先就近就便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分录取,按规则享用学生赞助政策。现役军人子女未随迁留在原驻地或原户籍地的,在就读地享用当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优先布置残疾军人参与学习培训,按规则享用国度赞助政策。退役军人按规则免费参与教育培训。施行对契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兵士复学、调整专业、攻读研讨生等优待政策。加大教育支持力度,经过单列方案、单独招生以及学费和助学金赞助等措施,为退役军人承受高等教育提供更多时机,协助退役军人改善学问构造,提升就业竞争力。


18.《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增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在文化交通方面的内容有哪些?

答:在文化交通方面,博物馆、留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备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三属”、现役军人家眷按规则提供减免门票等优待。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三属”乘坐境内运转的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享用优先购置车(船)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可运用优先通道(窗口),伴随出行的家眷可一同享用优先效劳。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残疾军人乘坐境内运转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享用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惠。


19.《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增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在其他社会优待方面的内容有哪些?

答:在其他社会优待方面,普遍发动社会力气参与优待工作,不时创新社会优待方式和内容。倡导鼓舞意愿者参与面向优抚对象的意愿效劳。法律效劳机构优先提供法律效劳,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提供免费的法律效劳。鼓舞银行为优抚对象提供优先办理业务,免收卡工本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转账费,以及其他个性化专属金融优惠效劳。各地影(剧)院在放映(演出)前义务播放爱国拥军公益广告或宣传短视频,鼓舞为优抚对象提供减免入场票价等优惠效劳。


20.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担任评残和抚恤的对象有哪些?

答:(一)在退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呈现役的军人,在退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呈现役的残疾军人; 

(二)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 

(三)因参战、参与军事演习、军事锻炼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准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别人员; 

(四)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立功分子停止斗争致残的人员; 

(五)为抢救和维护国度财富、人民生命财富致残的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应当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担任伤残抚恤的其别人员。


21.残疾等级评定包括哪些内容?

答:残疾等级评定,包括新办评定残疾等级、补办残疾等级和调整残疾等级。

22.退役军人因病致残退役后能否补办评残?


答:不能。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则,补办评残仅限于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的退役人员。


23.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的,应当提交的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是指什么?

答:档案记载是指自己档案中所在部队作出的触及自己负伤原始状况、治疗状况及善后处置状况等确切书面记载。职业病致残需提供有直接从事该职业病相关工作阅历的记载。医疗事故致残需提供军队后勤卫活力关出具的医疗事故审定结论。


24.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的,应当提交的因战因公致残“原始医疗证明”是指什么?

答:原始医疗证明是指原所在部队体系医院出具的能阐明致残缘由、残疾状况的病情诊断书、出院小结或者门诊病历原件、加盖出具单位相关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25.申请新办评定残疾等级的,需上报哪些资料?

答:(一)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评定残疾等级的书面申请;

(二)申请人提交的致残经过证明;

(三)申请人提交的医疗诊断证明;

(四)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

(五)申请人提交的自己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人民警察着警服)四张;

(六)申请人提交的人民警察证等证件复印件(需单位人事部门担任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一式三份);

(八)申请人评残状况公示原件、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公示中反应的意见停止核实并签署意见原件;

(九)申请人所在单位检查评定残疾等级申请后,出具由单位担任人签发的关于申请人评定伤残等级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6.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的,需上报哪些资料?

答:(一)申请人向户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的书面申请;

(二)申请人提交的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 

(三)申请人提交的退役军人证(退役军人注销表)原件;

(四)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

(五)申请人提交的自己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六)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一式三份)。


27.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需上报哪些资料?

答:(一)申请人向户籍地旗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调整残疾等级的书面申请;

(二)申请人提交的近6个月内原致残部位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就诊病历及医院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证明现残疾状况与原残疾等级或者原残疾状况明显不符;

(三)伤残人员原始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

(四)申请人提交的伤残证原件;

(五)申请人提交的自己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在职人民警察着警服)四张;

(六)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一式三份)。


28.对医学审定意见有异议的能否重新审定?

答:能。申请人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医疗卫生专家小组作出的残疾等级医学审定意见有异议的,能够申请到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活力构重新停止审定,重新审定结果作为残疾等级评定根据。


29.伤残证件的发放品种有哪些?

答:(一)退役军人在退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二)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

(三)退出国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人员在职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证》;

(四)因参战、参与军事演习、军事锻炼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准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别人员,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准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证》;

(五)其别人员因公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伤残人员证》。


30.伤残证件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答:证件的有效期:15周岁以下为5年,16-25周岁为10年,26-45周岁为20年,46周岁以上为长期。


31.伤残证件有效期满或者损毁、丢失申请换证或补证的,需上报哪些资料?

答:(一)申请人换证或者补证申请书;

(二)申请人提交的伤残证件丢失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

(三)申请人提交的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在职人民警察着警服)四张;

(四)伤残人员原始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

(五)伤残人员换证补证审批表(一式三份)。


32.残疾军人申请转入抚恤的时限是如何规则的?

答: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需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旗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必需停止检查、注销、备案。


33.残疾军人申请转入抚恤关系的,需上报哪些资料?

答:(一)申请人转入抚恤关系申请书;(二)残疾军人证原件;(三)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原件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原件;(四)申请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五)申请人二寸免冠便装彩色照片四张;(六)申请人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顿的相关证明原件。


34.《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记载的残疾状况与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如何处理?

答:《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记载的残疾状况与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暂缓注销,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知原审批机关更正,或者按复查审定的残疾状况重新评定残疾等级。伪造、变造《残疾军人证》和评残资料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回《残疾军人证》不予注销,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置。


35.伤残人员跨省迁移户籍时移交程序有哪些?

答:伤残人员跨省迁移户籍时,应同步转移伤残抚恤关系,迁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据伤残人员申请及其伤残证件和迁入地户口簿,将伤残档案、迁入地户口簿复印件以及《伤残人员关系转移证明》,发送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同时将此信息逐级上报本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收到上述资料和申请人提供的伤残证件后,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向迁出地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无误后,在伤残证件变卦栏内填写新的户籍地、重新编号,并加盖印章,逐级经过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还申请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本钱级需求办理的事项。

迁出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邮寄伤残档案时,应当将伤残证件及其军队或者中央相关的评残审批表或者换证表复印备查。


36.伤残人员抚恤金发放时间是如何规则的?

答: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下一个月起,由户籍地旗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照规则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担任发给,从下一年起由迁入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当地规范发给。由于申请人缘由形成抚恤金断发的,不再补发。


37.停发伤残人员抚恤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1)伤残人员自己(或者其家眷)每年应当与其户籍地(或者原户籍地)的旗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络一次,经过见面、人脸辨认等方式确认伤残人员领取待遇资历。当年未联络和确认的,旗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经过公告或者通知自己或者其家眷及时联络、确认;经过公告或者通知自己或者其家眷后60日内仍未联络、确认的,从下一个月起停发伤残抚恤金和相关待遇。

(2)伤残人员变卦国籍、被取消残疾等级或者死亡的,从变卦国籍、被取消残疾等级或者死亡后的下一个月起停发伤残抚恤金和相关待遇,其伤残人员证件自然失效。


38.公民牺牲评定为烈士的情形有哪些?

答:(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立功行为、执行国度平安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惧任务和处置突发事情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维护国度财富、集体财富、公民生命财富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度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战争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配备科研实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牺牲,准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别人员因参战、参与军事演习和军事锻炼、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则评定。


39.烈士证书发放范围是什么?

答:烈士证书的发放范围是烈士遗属。


40.现役军人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是如何规则的?

答:依据退役军人部函〔2020〕2号规则,现役军人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由军人遗属户籍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

遗属的户籍地依照下列次第肯定:

1、父母(抚育人)的户籍地;2、配偶的户籍地;3、子女的户籍地,有多个子女的,为长子女的户籍地。没有父母(抚育人)、配偶、子女的,为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的户籍地,有多个契合条件的兄弟姐妹的,为其中长者的户籍地。没有上述遗属的,不发。享用一次性抚恤金的遗属都是现役军人的,按上述次第由现役军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享用一次性抚恤金的遗属定居国(境)外、国内户口已注销且国内无上述遗属的,由死者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


41.烈士留念日是哪一天?

答:每年9月30日为烈士留念日。


42.《内蒙古自治区军人抚恤优待方法》对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优待金是如何规则的?

答: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入伍时户籍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每年发给家庭优待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所需经费列入旗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取得荣誉称号或者犯罪的义务兵,其家庭在应当享用的家庭优待金的根底上,由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优待奖励金:(一)取得荣誉称号、荣立一等功的,增发50%。(二)立二等功的,增发30%。(三)立三等功的,增发15%。年度内屡次取得荣誉称号或者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则的最高等级增发一次性优待奖励金。


43.《内蒙古自治区军人抚恤优待方法》规则,在乡复员军人死亡的如何发放生活补助金?

答:在乡复员军人死亡的,一次性发给12个月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原享用的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自其死亡次月停发。


44.《内蒙古自治区军人抚恤优待方法》规则,退呈现役的残疾军人需求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的费用如何处置?

答:退呈现役的残疾军人需求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的,由自己向户籍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机构停止配置,所需装置配置费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担任处理。配置假肢的残疾军人往复路费以及轮椅、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的运费,由户籍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担任处理。


45.《内蒙古自治区军人抚恤优待方法》规则,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有什么优待?

答:退役现役的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参与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的根底上享用医疗补助,其医疗费用依照国度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则予以保证。


46.《内蒙古自治区军人抚恤优待方法》规则,对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有什么优待?

答:退呈现役的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曾经参与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与工伤保险的,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处理,所在单位无力处理或者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从抚恤优待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中处理。退呈现役的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门诊费用,享用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依照国度规则享用生活补助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门诊费用,依照不低于其年度残疾抚恤金、定期抚恤金或者生活补助费用总额10%的规范给予补助。


47.《内蒙古自治区军人抚恤优待方法》规则,抚恤优待对象到医疗机构就医时有什么优待?

答:抚恤优待对象到医疗机构就医时,凭有关证件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并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则减免费用。


48.《内蒙古自治区军人抚恤优待方法》规则,抚恤优待对象承租、购置住房有什么优待?

答: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与核实验军队退役人员(含直接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局部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60周岁以上乡村牧区籍退役兵士等抚恤优待对象承租、购置住房按照国度和自治区有关规则享用优先、优惠待遇。寓居乡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有艰难的,由旗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度和自治区有关规则协助处理。


49.定期抚恤金规范是什么?

答:定期抚恤金规范应当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程度肯定。定期抚恤金的规范及其调整方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则。


50.对分散安顿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的规范是什么?

答:对分散安顿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规范为:

(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均匀工资的50%;

(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均匀工资的40%;

(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均匀工资的30%。


退役军人找工作、技能培训、职业规划、学历提升,就来退役人才网

退役人才网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丰富内容


分享到: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客服服务热线
400-9969-881
9:00-18: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09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沈阳爱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辽ICP备17019513号-2

地址: EMAIL:tuiyirencai@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10602000863号

退役人才网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