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正式施行。
军人关注已久的结婚年龄,终于迎来调整。
“军队人员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至经,所有军人只要符合国家的法定结婚年龄,就可以向组织申请结婚了。
那么,军人结婚年龄放宽,与年休假和探亲路费有什么关系呢?
一.不论是现役军官,还是现役士官,年休假主要有两种:一是探亲假;二是休假(军官和高级士官)。
对于探望父母假,按照现行规定:
未婚士官(含离异、丧偶),与父母不在一地的,任期内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下士任期内每年20天;中士以上士官每年假期为30天;均不含往返路途。
而对于未婚军官(含离异、丧偶),服役不满20年的,享受休假20天,注意这里是“休假”20天,休假一般就地休假;而与父母不在一地的,享受探望父母假30天。
对于未婚军人符合探亲休假条件的,每年发放一次探亲路费。
二.军人结婚年龄放宽后,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就可以申请登记结婚。
对于不少大学生入伍士兵来说,选取为下士同,便能达到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的条件,就可以申请登记结婚。
而即使年满18周岁入伍的新兵,在选取下士第4年,也达到年满22周岁了;而女士官,下士第3年也就可以申请登记结婚。
PS:义务兵服役期间是不可以结婚的。当然,对于已婚青年,符合征兵条件自愿应征入伍的,入伍后也是不影响婚姻事实的。
军人登记结婚后,年休假也就发生了变化。
已婚军官、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2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
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但其父母或者父母一方与配偶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
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每年可以探望父母1次、探望配偶2次,在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父母及配偶条件的,假期45天。
三.已婚军人,符合探望父母和探望配偶条件的,年休假期多了,探亲路费也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