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退役且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官,其档案已经开始陆续向地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移交,预计5-6月份在地方完成审档寄发《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报到通知书》后,转业士官将正式办理转业安置手续,及时回安置地完成报到。
在办理转业安置手续中,有一项内容倍受关注,那就是转业士官退役费结算问题。对办理转业经费结算手续所需携带资料进行了梳理,也适用转业复员军官,供战友参考。
1、填写申请住房补贴人员住房情况登记表,报相关职能部门核查。首先,在财务科领取表格“申请住房补贴人员住房情况核查登记表”,领取后,本人携表到营房科盖章、签字;另外还领取一份配偶住房情况调查函。(已使用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资金不再结算给个人)
2、军队转业复员人员配偶住房情况调查函(在下方由配偶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一般为当地住房委员会、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住房保障和交易中心,各地区不一样>核查购房情况并盖章,右下方由配偶所在单位<无单位可由居委会、村委会>核查盖章)。
3、提供复印件资料:军人及配偶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转业证/退伍证、配偶户口簿。
4、若需转移本人退役医疗保障的,携带本人单位所在地医疗保险机构转接函(一般以现金支付本人)。
5、退役养老保险和军人职业年金,可等工作安置后再办理手续,要出具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或者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报到通知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此岗位属于事业编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并盖接收单位公章。
对于安置到无职业年金账户的接收单位的转业军人,其军人职业年金,会在办理退役费结算时,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6、需转移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携带配偶保险关系接受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机构转接函。
7、办理经费结算时,因军人保障卡需注销并上交保障卡办公室,请您携带一张本人户名、开户行为驻军所在地的指定银行卡(与保障卡开户行相同)。根据人民银行实名制管理要求,请您及时将以前用军官证或士兵证办理的银行卡更改为身份证,以免给您用卡带来不便。
8、办理转业经费结算,具体咨询单位: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