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 改革后,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既可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也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更为突破的是,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将来也可以走职工个人账户支付。 但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其他支出。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也可以走职工个人账户支付。 会议强调,各省级政府可设置三年左右过渡期,逐步有序实现改革目标。会议同时要求,要同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门诊统筹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退役军人考警、考公、学历提升、职业规划等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退役人才网,关注后在右下角点击在线教育->退役大学即可进入,里面还有免费课程哦!